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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標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公布智能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
- 發文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發文字號:建市函〔2022〕82 號
- 成文日期:2022 年 10 月 25 日
-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為什麼與建造業從業員有關?
文件開首說明,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發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創新推動建築業轉型發展,經城市自願申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和專家評審,住建部決定將北京市等 24 個城市列為智能建造試點城市,試點自公布之日開始,為期 3 年。
24 個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名單
- 北京市
- 天津市
- 重慶市
- 河北雄安新區
- 河北省保定市
- 遼寧省瀋陽市
-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 江蘇省南京市
- 江蘇省蘇州市
- 浙江省溫州市
- 浙江省嘉興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安徽省合肥市
- 福建省廈門市
- 山東省青島市
- 河南省鄭州市
- 湖北省武漢市
- 湖南省長沙市
- 廣東省廣州市
- 廣東省深圳市
- 廣東省佛山市
- 四川省成都市
- 陝西省西安市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試點城市的工作要求
文件要求試點城市嚴格落實試點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進各項試點任務,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並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評價」的試點成果,每季度末向住建部報送試點工作進展情況,每年年底前報送試點年度報告。
有關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城市的指導支持力度,宣傳推廣可複製經驗做法,推動解決問題困難。住建部將定期組織對各試點城市的工作實施進度、科技創新成果、經濟社會效益等開展評估,對真抓實幹、成效顯著的試點城市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度滯後的試點城市加強調度督導。
報送與聯絡安排
文件要求試點城市於 2022 年 11 月底前,將完善後的試點實施方案以及 1 名工作聯絡人報住建部建築市場監管司。聯絡人為楊光、王廣明,電話 010-58933327、58933325。
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公布智能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成文 2022-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