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Organisation Structure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在會員大會授權下,本會事務由理事會負責管理;理事會成員由有表決權會員在周年會員大會上以不記名投票選出。

組織架構

  • 會員大會 —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
    • 理事會 — 負責管理本會事務(7 至 13 人,任期 2 年)
      • 主席
      • 副主席
      • 會務主任
      • 財務主任
      • 執委
      • 小組委員會 — 由理事會委派處理日常或特別會務
    • 核數師 — 由周年會員大會選出或委任,獨立審計本會帳目

掌職者的職責

  • 主席:統籌本會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主持所有大會及理事會會議;在周年會員大會上代表理事會作全年會務報告。
  • 副主席:協助主席處理本會會務;主席一職出現空缺或暫未能履行職務時,由副主席代行職權。
  • 會務主任:妥善保管本會的法團印章;記錄會議決議並撰寫會議紀錄;發出大會的通知及議程;備存會員登記冊及會議紀錄。
  • 財務主任:妥善保管本會所有款項及投資並作詳盡記帳;於每次理事會會議報告本會財務狀況;於每一財政年度終結後編製帳目表,經核數師審計後提交周年會員大會;保管現款上限為五千元,超額款項須存入以本會名義開設的銀行戶口。

創會成員 · Founding Members

香港智能建造從業員協會創會成員(籌備委員會)
創會成員 · Founding Members — 本會籌備委員會成員(職務及姓名見下表)

籌備委員會成員

職務姓名
主席吳志威 NG Chi Wai
副主席孫耿耀 Soon Geng Jiu
會務主任簡煒傑 KAN Wai Kit Ricky
財務主任麥日怡 MAK Didi Yat Yee
培訓執委李瀚程 LI Hon Ching John
宣傳執委高晞達 Ko Hei Tat
活動執委陳凱倫 CHAN Hoi Lun

上列為本會籌備委員會的成員及職務。本會完成職工會登記程序後,將按規則由有表決權會員在周年會員大會選出第一屆理事會。

會務運作

  • 理事會成員任期 2 年,連選可連任。
  • 理事會最少每兩個月開會一次,以全體理事會成員過半數出席為法定人數。
  • 周年會員大會每年 5 至 6 月舉行;法定人數為不少於 30 名有表決權會員,或全體有表決權會員的 15%,以較少者為準。

聯絡本會

  • 電郵:info@hkscpa.org
  • WhatsApp/電話:9686 9840(John)
  • 會址:九龍油麻地上海街 383 號華興商業中心 2 字樓(港鐵油麻地站 A1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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