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線圖是什麼、為何出現?
發展局於 2023 年 12 月公布《採用建築信息模擬(BIM)擬備和呈交建築圖則的路線圖》。文件前言指出,政府早於 2013 年已採納建議,在工務工程項目以漸進策略採用 BIM;過去多年推出多項政策及措施支持在發展項目中使用 BIM,主要是工務工程項目。憑藉過往經驗,政府認為是時候就私營界別在其發展項目採用 BIM 制定路線圖。
文件源於《2023 年施政報告》的宣布——行政長官宣布政府會於當年就業界應用 BIM 擬備建築圖則並呈交部門審批公布路線圖。這份建議的路線圖旨在為期兩個月的持份者諮詢提供基礎;諮詢期為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政府會考慮持份者意見以制訂最終路線圖。
最終目標:全面採用 BIM 擬備和審批建築圖則
路線圖勾劃私營界別循序漸進地採用 BIM 的主要里程碑,最終目標為達致全面採用 BIM 擬備和審批所有根據《建築物條例》所呈交的建築圖則。
為何採用 BIM?文件列出的四項優勢
- 提升設計效率:提供嶄新協作平台讓不同持份者在同一資訊模型上工作,透過確保「唯一資料來源」(single source of truth)減少錯誤和衝突;參數化設計、視覺化及模擬可加快反覆運算設計與修改、自動更新,結合擴增實境(AR)與虛擬實境(VR)更可形象化檢視設計如何與現實環境匹配。
- 加快施工進度:四維模型將時間元素注入三維模型,承建商可計劃和優化施工程序、提早識別潛在障礙或衝突;高度精細的三維模型有助製作精確预制組件、便利預製和場外建造;模型包含組件、數量和規格詳情,方便採購與物流、減少延誤和浪費;並可按模型監控施工過程、及早發現偏差。
- 促進設施和資產管理:協助規劃及保養建築設施,如空間管理、能源分析及可持續性、緊急應變程序規劃等;在樓宇系統嵌入物聯網設備和感測器可收集即時數據(如能源消耗及性能參數),更精準監察、分析和優化樓宇運作與保養。
- 推動宏觀數據分析:結合 BIM 與地理信息系統(GIS),在共同數碼平台整合空間數據,有助更充分了解整體建築環境及建築物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協助智慧城市規劃。
現時香港採用 BIM 的情況
公營界別領導:政府 2013 年以工務工程為試行項目,2018 年起要求顧問公司及承建商在預算 3,000 萬元或以上的工務工程項目使用 BIM,並定期檢討和更新政策、擴大強制使用範圍。資產管理方面,機電工程署自 2014 年開發及採用「建築信息模擬 – 資產管理」(BIM-AM)系統管理樓宇機電設施;香港房屋委員會亦已推行 BIM 一段時間,範疇涵蓋規劃、設計、建築控制、成本計算、文件編制、施工規劃、保養和管理等。
智慧城市規劃:地政總署設有「政府建築信息模擬數據庫」(BIM 數據庫),儲存全港工務工程項目的 BIM 數據,並將之轉化為開放數據格式讓各決策局及部門互通分享;BIM 數據亦成為「空間數據共享平台」(CSDI)網站的建築資產訊息來源,協助建立及更新三維數碼地圖,作為「數碼香港」的重要組成部份。
為私營機構提供便利:文件指雖然呈交建築圖則時提交 BIM 並非強制規定,但屋宇署接受 BIM 模型作為審批建築圖則的補充資料,例如模型內的樓面面積資料可用於支援總樓面面積、上蓋面積、實用樓面面積等計算。自 2019 年起,屋宇署頒布《作業備考》ADV-34 及兩份《應用建築信息模擬技術呈交(法定)圖則指引》供業界參考。文件亦提到不少私人發展項目已開始採用 BIM,例如創新斗室(本港首個採用混合式「組裝合成」建築法的永久建築物)、三跑道系統項目、亞洲國際博覽館第二期、黃竹坑站物業發展項目 D 地盤及香港大學西高山發展項目等。
建造業議會的支援:議會制訂 BIM 人員的認證架構,並為 BIM 培訓課程引入認證機制——截至 2023 年年中,約 235 項涵蓋不同類別 BIM 人員的課程獲議會認證,包括「議會認可 BIM 經理」(CCBM)、「議會認可 BIM 協調員」(CCBC)及「議會認可 BIM 準協調員」,並為「BIM 閱覽員」提供免費培訓。財務上,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自 2018 年 10 月設立以來政府累計注資 22 億元,基金一般發放比例為 70% 的現金回贈資助,每個申請者於 BIM 及其他創新建築科技的資助上限為 600 萬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基金已為與 BIM 相關的應用項目提供 1.456 億元撥款。
「開放式 BIM」與外國經驗
文件引述海外經驗說明推動採用 BIM 是階段式的過程:新加坡早於 2000 年代初推出「CORENET」平台接納電子圖則,2010 年起引進 BIM,至 2018 年才強制業界以「原生 BIM」格式生成圖則並以電子方式呈交,其後再花五年開發「CORENET X」平台,於 2023 年年底起才逐步接受「開放式 BIM」標準生成的圖則。芬蘭籌備以 BIM 處理建築許可證申請的過程亦相當長。
文件區分兩種做法:「原生 BIM」(nativeBIM)指使用有特定 BIM 檔案格式的 BIM 軟件,配備完善功能可整合不同 BIM 數據架構;「開放式 BIM」(openBIM)強調互通性和協作性,提倡使用開放標準(如「工業基礎分類」,industry foundation classes 或 ifc),並具備按目標擷取數據的功能,可選擇只包含呈交法定申請所需的資訊,大幅壓縮檔案大小。
五項原則方針
- 處理建築圖則的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鼓勵發展項目在整個審批過程繪製和採用同一個 BIM 模型。作為起步,就按《條例》要求和地契條款以 BIM 規格呈交一般建築圖則時的樓面面積計算,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已制定一套統一方法,讓兩個部門使用同一檔案計算、界定和核實面積資料。
- 公營界別的先導角色:《2023 年施政報告》提出 2024 年第二季起邀請房協、市建局和港鐵為其住宅項目呈交 BIM 模型及圖則。房協四個先導項目(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專用安置屋邨項目第 1A 期及第 1B 期、啟德第 1E 區 1 號用地房屋發展項目、定安街安置屋邨項目)和市建局三個先導項目(崇慶里/桂香街、皇后大道西/賢居里、榮光街/崇安街)已使用 BIM 模型生成一般建築圖則並呈交屋宇署審批。
- 循序漸進和切實可行的做法:考慮到未必所有業內人士都有足夠技術或財政能力短期內採用 BIM,尤其規模較小的公司或關注初期成本和本地人才供應;惟文件強調儘管初期需投資,BIM 有助提高生產效率和加快施工進度,對整個發展周期而言可節約成本。
- 建立 BIM 文化:鼓勵建築專業人士掌握 BIM 技能,改變現有以傳統二維繪圖方式製作和紀錄建築設計的作業模式。
- 支持和提供誘因:屋宇署正開發自動核查工具,方便計算和查核 BIM 生成模型內的建築參數是否符合各項法定要求;除 2024 年第一季推出面積核查工具外,計劃在未來三年內推出四項其他工具,包括衞生設備、消防安全、樓宇間距要求、結構圖則相容性等。屋宇署亦會在 2024 年上半年展開顧問研究,探討 BIM 在內地及海外地區的應用。
政策與立法里程碑(暫定)
- 公營界別更廣泛採用 BIM(由 2024 年第二季起):要求房協、市建局和港鐵就其住宅項目呈交 BIM 模型及由 BIM 生成的建築圖則——一般建築圖則及上蓋結構(構架)圖則由 2024 年第二季起;其他圖則(基礎、挖掘與側向承托、土地勘測、排水設施、地盤平整圖則等)由 2025 年第二季起。汲取經驗後考慮在 2026 年起把安排擴展至其他法定團體及政府資助機構,例如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
- 大型私人住宅項目採用 BIM(由 2026 年起):考慮在出售土地、批地及換地個案的地契加入新條款,並修訂相關作業備考,要求住宅單位數目達 1,000 個或以上的住宅項目以 BIM 呈交至少一般建築圖則及上蓋結構(構架)圖則。
- 探討 BIM 數據的進一步應用(由 2027 年起):研究將 BIM 數據與 GIS 及「空間數據共享平台」整合,例如在三維地圖進行風流分析;擴展 BIM 數據庫以支援私人項目 BIM 模型的儲存和分享。
- 修訂相關法例:強制以電子方式呈交建築圖則(無論是否以 BIM 生成)和 BIM 模型供屋宇署審批(2029 年前)。
- 私營界別全面採用 BIM(由 2029 年起):強制住宅項目以及其他類型和不同規模的發展項目,在擬備和呈交圖則時採用 BIM 模型和由 BIM 生成的建築圖則。
技術配套與諮詢安排
技術方面,屋宇署計劃分兩階段優化「電子資料呈交及處理系統」:2027 年中前擴大處理能力以準備接受強制以電子方式呈交的建築圖則(無論是否由 BIM 生成);2029 年前準備接受強制呈交的 BIM 模型和由 BIM 生成的圖則。此外會持續開發自動核查工具和核查平台(例如核查樓面面積資料、消防安全規定、樓宇間距、排水設施圖則、照明及通風、結構圖則呈交及相容性等)。
文件最後邀請持份者就六項問題發表意見,包括是否適合在 2029 年強制私營界別全面採用 BIM、香港應否採用「開放式 BIM」標準,以及如何以最佳方式把 BIM 數據與 GIS 及「空間數據共享平台」整合等。公眾可經發展局專頁(諮詢網頁)或電郵 bimroadmap@devb.gov.hk 提交意見。
上述內容為 2023 年 12 月「建議」路線圖的重點整理;最終路線圖以發展局其後公布為準。
資料來源:發展局 —《採用建築信息模擬(BIM)擬備和呈交建築圖則的路線圖》(2023 年 12 月,中文版 PDF)(文件日期 2023-12)
